北京市公安局周三(5月8日)通过其官方微博“平安北京”发布消息称,对“朱令案”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,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,此案最终无法侦破。
北京警方在微博中透露,北京公安局在1995年接到清华大学保卫部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,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,依法立案侦查,组成专家组开展侦查工作并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,并对北京市经营、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。
但由于从朱令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,时间已近半年,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,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,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,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,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。
据微博表示,北京警方已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其家属进行了详细介绍,并报请政府协助学校和社会相关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,予以生活补偿。
有关微博还表示,对有关案件未能侦破,“至今深感遗憾”,并对朱令令个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,“深表理解和同情”,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,尊重侦查工作规律,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。
北京公安发表的微博通篇都把“朱令”称为“朱令令”。